近日,湖北省发布《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》(以下简称《能力评估》)省级地方标准,为有效界定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提供统一、规范和可操作的评估干预依据。
困境儿童是指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、就医、就学等困难的儿童,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、照料、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,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、遗弃、意外伤害、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。
《能力评估》是针对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问题而制定的,通过对家庭环境、家庭成员和监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,旨在进一步压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,健全细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措施,增强困境儿童幸福感、获得感和安全感,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和长远发展,对维护和保障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
《能力评估》由湖北省民政厅指导,荆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、长江大学、湖北斯坦达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、荆州市四叶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研究制定。《能力评估》包括评估原则、评估流程、评估内容、评估指标和结果、评估争议处理等内容,设置了儿童成长、监护能力、监护保障3个一级指标,儿童身体健康、心理健康、儿童安全、教育情况、社会参与和监护人健康状况、收入水平、情感交流及儿童居住环境、邻里关系、亲属关系等11个二级指标,预防接种等20个三级指标,以及66项具体评分标准。
按评估得分,分为监护缺失、监护失当、监护不足、监护正常四个等级。有关部门和机构可参考评估结果,及时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分类提供相应干预帮扶服务措施。监护能力评估为监护缺失的家庭,评估组织方应及时上报当地民政部门,可建议有关部门依法撤销监护权。监护能力评估为监护失当的家庭,评估组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为其提供监护指导服务或家庭照料、亲职教育(即对家长进行的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称职的好家长的专门化教育)、治疗等监护支持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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